粤招办普〔2007〕70号
关于调整普通类第二批本科A类部分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
各市招生办公室、考试中心,各有关高校:
由于考生填报志愿不平衡,根据部分高校生源缺额情况,经省招生办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普通类第二批本科A类部分院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。具体情况见附表。
附件:1、普通类第二批本科A类文科部分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调整情况表(补报)
2、普通类第二批本科A类理科部分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调整情况表(补报)
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
二00七年七月二十五日